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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归属团中央主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30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04〕32号

关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归属团中央主管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原名光华科技基金会)于1993年成立,国防科工委主管。10多年来,该基金会通过设立“光华科技奖”、“光华青少年科技发明奖”等为国家的科技进步事业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自2003年7月起团中央作为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主管单位,并从2004年10月起,将该基金会纳入团中央直属单位序列。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热心公益事业的海内外力量,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和捐赠,并通过奖励、资助和开展活动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的开发与转化;为青少年科技工作服务,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为广大弘扬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服务。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 接受海内外机构、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二) 开展公益捐赠活动,募集资金;

(三) 设立公益基金,实施专项资助;

(四) 奖励、资助在科技、教育领域和青少年发展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团体和个人;

(五) 组织和资助青少年科技、教育领域的研究、培训、宣传、论坛等项目

(六) 依法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七) 开展海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教育、培训等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重视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工作,在沟通、协调有关业务工作的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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