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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继续向基金会义务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2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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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继2006年向基金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捐赠后,2007年将继续为基金会提供义务的法律服务,捐赠仪式于10月10日下午在基金会会议室举行。出席捐赠仪式的有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王卫东、马东晓、黄伟民、孙文杰、余亚勤、周立、杨娟、国帝八位律师代表,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任晋阳、基金会各项目负责人及全体员工。仪式由基金会副秘书长查德荣同志主持。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组建的中国第一家亦为唯一一家律师集团事务所,是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400人的律师团队和几百家的上市公司客户资源。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系由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登记注册的集团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跨地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成都设置执业机构;在香港设有联络机构。
在捐赠仪式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任晋阳与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王卫东签署捐赠协议,并代表基金会向捐赠方赠送锦旗及颁发捐赠证书。基金会书海工程负责人孙建、新农村建设支持中心负责人荆志国、光华创新工程负责人邢雷分别汇报了项目情况,王卫东、黄伟民、余亚勤等律师对基金会的工作给予肯定后也为基金会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撰稿人:李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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